星空(中国)印发《星空平台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星空平台     

2023118


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安全条例》《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遵循依法管理与自觉遵守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彰显平安校园建设中交通文明特色。

第三条  凡进入校园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安全教育

第四条  学校保卫处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校园交通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进出校园的车辆进行检查与管理。

(二)审核办理车辆校园通行申请,保障车辆道闸、人行门禁系统正常运行。

(三)维护校园交通设施,设置道路交通标识、标志、标线,划定校园禁行、禁停区域。

(四)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通报、处罚。

(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对校园道路交通实施临时管制。

(六)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处理校园道路交通事故。

第五条  校属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交通安全负责人,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协助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第六条  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法制教育范围。保卫处负责统筹开展全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构建行之有效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体系。校属各单位应加强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第三章  校园道路交通管理

第七条  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保卫处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占用、挖掘校园道路或从事其他妨碍校园交通的活动。

第八条  经批准备案在校园道路上施工的单位,须在施工开挖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警戒线,必要时应指派安全员在现场疏导行人和车辆。施工任务结束应及时修复路面、清理施工垃圾,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九条  自觉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禁有以下影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设置、移动、毁损、遮挡交通设施和标志标识。

(二)在校园道路上摆摊设点、设置障碍、堆放杂物等。

(三)在校园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等。

(四)在校园道路上坐卧、嬉闹、打球、放风筝、遛宠物等。

(五)影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遇有重大活动、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等情况,保卫处可根据需要对路段采取禁止、限制通行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所有单位、车辆和人员应主动配合、服从执勤人员的管理。

第四章  机动车通行管理

第十一条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分为校内车辆和社会车辆。校内车辆须按《机动车辆校园通行申请办理暂行办法》办理校园车辆通行手续;社会车辆须经学校被访人预约后方可入校。

第十二条  机动车进出校园须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管理,厢式货车离开校园时须打开车厢接受检查。携带、运送贵重物品或大宗、大件物品离开校园时,须持有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

第十三条  严禁无牌无证车、改装车(含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车辆进入校园,门卫有权制止可疑车辆进出校园。

第十四条  各种特种车辆(包括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辆等)可直接进入校园,门卫应问明情况并给予协助。

第十五条  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老弱伤病残者、搬运重物、恶劣天气等)经门卫确认,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六条  生活保障用车(送食品、煤、清运垃圾等)和建筑工程用车进入学校时,由相关业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到保卫处备案,确定具体行车时间和路线。

第十七条 学校各单位组织大型活动,社会车辆需进入校园的,主办单位须提前与保卫处联系,商议车辆临时出入校园事宜。

第十八条  入校车辆应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校园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标识安全驾驶、文明停放。

第十九条  机动车必须遵循非机动车和行人优先的原则,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出入校门限速为10公里/小时,校园内道路最高限速为30公里/小时,人员密集路段限速20公里/小时,机动车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时,须谨慎驾驶、减速慢行。

第二十条  严禁车辆在校内超速、超载、鸣喇叭;夜间行车须开启夜行灯,禁开远光灯;禁止车辆逆向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禁止在校园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车窗抛物;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进入校内的机动车须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车主对车辆及车内财物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停车时不得影响校园道路畅通,不得占用人行通道、消防通道、楼宇出入口、操场、草坪等。

第五章 非机动车通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积极倡导师生员工绿色出行,尽量减少在校园道路交通中使用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校园道路通行最高限速为20公里/小时。

第二十四条  依法应当登记挂牌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须凭车辆行驶证或有效购车凭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还需提供本人驾驶证)在保卫处办理校园通行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园骑行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进入校园的共享车辆实行总量控制,门卫根据校园交通状况对共享车辆出入校园进行实时调控。

第二十六条  非机动车在校内应自觉靠右骑行,主动避让行人。严禁与机动车辆抢道;严禁骑车追逐、曲折竞驶;严禁边骑行边使用手机;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带骑行;严禁在校园交通要道上学骑车;严禁超速、超载。

第二十七条  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线内有序停放。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消防通道、草坪绿地和楼宇内,阻碍行人和机动车通行。

第六章  行人通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进入校园的人员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和管理。学校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校友凭有效证件或人脸识别进入校园。其他人员通过入校预约系统登记后凭有效证件进入校园。

第二十九条  行人在校园道路上应走人行道,没有划定人行道的道路须靠右侧路边行走,穿行道路或交叉路口时,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第三十条 行人在校园道路上不得追逐嬉闹、踢球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高龄老人和儿童在校园内通行应有亲属带领和看管。

第七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校内单位和个人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或不服从执勤人员指挥和管理的,将对违规车辆记录在案,视其违规情节,采取批评教育、电话通知、粘贴《违规告知单》、滞留车辆(锁车、拖车等)、校内通报等措施并依据《星空平台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星空平台文明奖发放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三条 存在驾驶机动车冲岗、撞岗、阻塞交通、侮辱打骂执勤人员等行为的司乘人员,将在全校进行通报,列入黑名单,永久禁止其车辆驶入校园,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  每年内有校园超速3占用消防通道3其他违规行为3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半年内禁止其车辆进入校园;再次列入黑名单者,一年内禁止其车辆进入校园;第三次列入黑名单者,永久禁止其车辆进入校园。

第三十五条  到期需解除黑名单或恢复入校权限的,车主应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签订《校园文明驾驶承诺书》,填写《校内车辆违规解禁申请表》,经保卫部门审核,解除校园通行限制。

第三十六条  预约社会车辆入校者应对入校车辆的司乘人员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和提醒,社会车辆司乘人员违犯校园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将通报预约人所在单位,限制其预约权限,预约的社会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再次入校。

第三十七条  凡在学校公共区域长期停放,无人使用维护、无法联系车主的车辆,学校有权认作废弃车进行拖移处理,清出校园。对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禁停区域停放的非机动车,学校将采取锁车、拖至集中管制区域等处置措施。

第三十八条  凡占用道路施工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不采取现场安全措施的,保卫处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向学校综治委作出书面解释。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不予以及时纠正的,由保卫处进行取证,将涉事车辆、物品拖离现场。

第八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九条 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向保卫部门报告,服从执勤人员管理,配合做好现场保护。保卫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抢救伤员,指挥疏导交通,并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和处置交通事故。

第四十条 凡是符合简易处理类型的交通事故,双方应自行协商处理,尽快将车辆撤离现场,恢复校园道路通畅。如造成人员伤亡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经调解不成的,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十一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供水、供暖、通讯等学校设施设备以及花草树木毁损的,事故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王城校区、开元校区、九都校区。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3121日起施行。《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982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四条  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中已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星空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机动车辆校园通行申请办理暂行办法

       2.校园文明驾驶承诺书

       3.校园车辆违规解禁申请表


附件1

机动车辆校园通行申请办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参照《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洛阳市发改委、洛阳市房产管理局星空(中国)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收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分为校内车辆和社会车辆两类。校内车辆申请人须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经保卫处审核,办理车辆校园通行手续。所有校内车辆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营运,违者取消校园通行权限。

第三条  校内车辆按主体属性分为ABCDE五类,每类车辆按照相应的规定办理车辆校园通行手续。DE类车辆可选择按社会车辆方式出入校园,也可选择按校内车辆办理车辆校园通行手续。

第四条  学校公务车属A类车辆

公务车由车辆管理单位填写《公务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

第五条  教职工的私家车属B类车辆。

每位教职工限办理两辆车,车主原则上应为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需提供本人的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填写《教职工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如确系教职工日常使用但车主非本人及配偶的车辆,申请人在系统内无车辆的,经所在单位开具证明,保卫处审核,可办理一辆车。教职工离职时注销其车辆校园通行权限。

第六条  校聘人员的私家车属C类车辆

校聘人员仅限办理一辆车辆通行申请,车主须为本人或配偶。需提供本人的聘用关系证明、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填写《校聘人员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校聘人员离职时注销其车辆校园通行权限。

第七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因疾病、走读、社会兼职等情况确需驾驶机动车出入校园的,可办理一辆D类车辆通行申请。

办理D类车辆通行手续,需提供学生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行驶证必须为本人或本人父母,如是父母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的复印件,签订《校园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填写《学生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所属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方可办理。

非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办理车辆通行手续。学生毕业(肄业)离校时车辆通行权限予以注销。

第八条  与学校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且在校内办公、经营的单位、企业、商户的车辆属E类车辆。

办理E类车辆需填写《合约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提供车主本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复印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出具业务关系有效证明。

第九条  DE类车辆通行手续均实行年审制度,按年缴纳校园道路维护费,缴纳标准按60//月执行。车辆通行手续一经办理,已缴纳费用不再退还。

第十条  ABCDE以外的社会车辆属F类车辆,F类车辆入校按洛阳市统一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需长期入校停放的社会车辆按1800/年标准缴纳停车费。

第十一条  公务来访的社会车辆,业务联系部门应提前预约,按临时入校办理车辆校园免费通行权限,或者离校时由业务联系部门发放校园出门证,免收停车费。

第十二条  停车费由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交通安全设施、停车场地、交通标志、道路标线等建设维护费用的支出。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星空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3121日起实施。


附件:

1-1.公务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

1-2.教职工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

1-3.校聘人员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

1-4.学生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

1-5.合约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

                1-6.社会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



附件1-1

公务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A)

驾驶员姓名


车辆管理单位


驾驶证号


联系电话



车类型


所有人


品牌型号


 


注册日期



为确保校内交通安全,携手共建平安校园,本人承诺自觉遵守下列交通安全规定: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听从安保人员指挥。

2.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校内不鸣笛,不酒驾、不醉驾,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3.本人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完全看管责任。

4.仅限本人校内通行,若有虚假,保卫处有权取消校内通行权限。

5.凡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校园秩序的,保卫处有权将有关车辆进行拖离、搬移现场等处置。

承诺人签字:

     

审核单位意见:

经审核车牌号为 的车辆,确系本单位使用,所填信息真实,若有虚假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字):

                                                           

                                                          备注:申请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附件1-2

教职工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B)

   


工作部门


工作证号


驾驶证号


联系电话


与车辆所有人关系


申请人住址



车类型


所有人


品牌型号


 


注册日期



为确保校内交通安全,携手共建平安校园,本人承诺自觉遵守下列交通安全规定: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听从安保人员指挥。

2.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校内不鸣笛,不酒驾、不醉驾,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3.本人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完全看管责任。

4.仅限本人校内通行,不转借冒用,若有虚假,保卫处有权取消校内通行权限。

5.凡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校园秩序的,保卫处有权将有关车辆进行拖离、搬移现场等处置。

承诺人签字:

     

部门、学院审核意见:

经审核车牌号为 的车辆,确系本单位职工 使用,所填信息真实,若有虚假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字):

                                                           

                                                         备注:1. 申请人须提供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的复印件1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附件1-3

校聘人员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C)

   


聘用单位


驾驶证号


聘用期限


联系电话


与车辆所有人关系


申请人住址



车类型


所有人


品牌型号


 


注册日期



为确保校内交通安全,携手共建平安校园,本人承诺自觉遵守下列交通安全规定: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听从安保人员指挥。

2.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校内不鸣笛,不酒驾、不醉驾,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3.本人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完全看管责任。

4.仅限本人校内通行,不转借冒用,若有虚假,保卫处有权取消校内通行权限。

5.凡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校园秩序的,保卫处有权将有关车辆进行拖离、搬移现场等处置。

承诺人签字:

     

部门、学院审核意见:

经审核车牌号为 的车辆,确系本单位聘用职工 使用,所填信息真实,若有虚假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字):

                                                         

                                                                      备注:1. 请人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以及聘用合同复印件等关系证明材料1份。


附件1-4

学生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D)

   


所在学院


学生证号


驾驶证号


联系电话


与车主关系


现住址



车辆类型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购置年份



为确保校内交通安全,携手共建平安校园,本人承诺自觉遵守下列交通安全规定: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听从安保人员指挥。

2.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校内不鸣笛,不酒驾、不醉驾,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3.本人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完全看管责任。

4.仅限本人校内通行,不转借冒用,若有虚假,保卫处有权取消校内通行权限。

5.凡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校园秩序的,保卫处有权将有关车辆进行拖离、搬移现场等处置。


承诺人签字:

     

学院审核意见:

经审核车牌号为 的车辆,确系本学院学生 使用,所填信息真实,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关责任。

学院党委:(公章)                   负责人(签字):

                                                         

                       备注:申请人须提供学生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1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附件1-5

合约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E)

申请人


单位名称


驾驶证号


合作单位


联系电话


合作/租赁期限



与车主关系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注册日期



为确保校内交通安全,携手共建平安校园,本人承诺自觉遵守下列交通安全规定: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听从安保人员指挥。

2.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校内不鸣笛,不酒驾、不醉驾,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3.本人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完全看管责任。

4. 仅限本人校内通行,不转借冒用,若有虚假,保卫处有权取消校内通行权限。

5.凡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校园秩序的,保卫处有权将有关车辆进行拖离、搬移现场等处置。

承诺人签字:

     

合作单位审核意见:

经审核车牌号为 的车辆,确系本部门合作/租赁单位的员工

使用,所填信息真实,若有虚假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字):

                                                     

备注:1.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1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车主为申请人父母、子女、配偶或公司单位的,须提供有效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1-6

社会车辆校园通行申请表(F)

申请人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注册日期




为确保校内交通安全,携手共建平安校园,本人承诺自觉遵守下列交通安全规定: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听从安保人员指挥。

2.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校内不鸣笛,不酒驾、不醉驾,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3.本人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完全看管责任。

4.仅限本人校内通行,不转借冒用,若有虚假,保卫处有权取消校内通行权限。

5.凡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校园秩序的,保卫处有权将有关车辆进行拖离、搬移现场等处置。


承诺人签字:

     


                                                          备注:1.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1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附件2

校园文明驾驶承诺书


因本人驾驶车辆在星空平台违反《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深刻认识到该行为的严重性,愿意为该行为承担后果,并加以改正。

为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从签此承诺书之日起,本人驾驶车辆进入校区内遵守《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减速慢行、礼让行人、按位有序停车。如因个人原因而造成违反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由本人全部承担。(自签订之日起,再次违规列入黑名单一年内禁止入校,第三次违规列入黑名单永久禁止入校。)

姓名                          证件号码: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车身颜色:

联系人电话号码:


承诺人 (签名):              承诺人责任单位(盖章):

       


备注:1.本承诺书违规人员单位盖章生效,在保卫处治安科报备。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保卫处存档一份、个人留存一份。



附件3

                 校内车辆违规解禁申请表

 


 


£教工号:

£学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车牌号码


违规行为


车主承诺

本人已经签订《校园文明驾驶承诺书》,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和《星空平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今后若再有超速、违停及其他违规行为,自觉接受学校依法依规处理。


签名:   日期:

保卫处审核

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