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选树一批在学习工作、实践活动以及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学子和先进集体,进一步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在全校营造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经研究,现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21/2022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班集体:在校一年(含)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行政班级均可参评,评选名额控制在参评班级(不含新生班级)数的20%之内。
2.三好学生:在综合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在校一年(含)以上的学生中评选,评选人数控制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8%以内。
3.优秀学生干部:在校、院学生会、校团委、学院分团委及班级中工作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的学生干部中评选,评选人数控制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参评人数的20%以内。
4.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在校、院学生会、校团委、学院分团委成员和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先锋营、国旗护卫队、广播站、新媒体运营等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中评选,工作满一年(含)以上,评选人数控制在可参选人数的30%以内。
(二)评选推荐条件
1.先进班集体: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辅导员工作认真负责,效果明显;有积极上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优良学风,全班学习总评成绩在本学院排在同年级前列;评定学年内全班无一人受到校纪处分(详见校发〔2017〕41号文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2.三好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品德修养;成绩优异,无补考记录,智力素质测评分在80分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全学年未受过学校处分,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详见校发〔2017〕41号文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3.优秀学生干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学习刻苦认真,全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及格,智力素质测评分在75分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全学年未受过学校处分,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详见校发〔2017〕41号文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4.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认真负责;学习刻苦努力,全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及格;全学年未受过学校处分,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详见校发〔2017〕41号文中“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5. 在抗击新冠疫情的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班集体,可优先推荐。
6.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因违反上级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而
受到学校批评或处理的,取消本次参选资格。
二、评选程序
(一)评选推荐
各学院根据《星空平台2021/2022学年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要在同专业、同年级内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班级初评,年级复评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网上申报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录学工系统进入“荣誉称号模
块”(http://i.lit.edu.cn),对申报的荣誉项目进行申报,先进班集体由班级成员代表进行网上申报。系统申报通道将于10月27日至11月13日开放。
(三)学院审核、公示
各学院于11月19日前完成辅导员、学院系统审核工作及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四)学生工作处复审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审核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复审后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确定本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评选要求
1.各学院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示范引领性。按照文件要求和本学院的实际情况,严格评选程序,进行班级、学院各级评选、推荐、审核、公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星空平台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校发[2017]41号)和《星空平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学工发〔2017〕25号)文件的具体规定,依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认真进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3.2022级班集体和学生个人不参加评选,其班级数和人数不计入参评总数。
4.各学院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把疫情危机化为教育契机,激励青年大学生在灾难面前与国家共患难、与人民共进步、与祖国共成长,树立爱国心、报国志,让青春绽放光彩,做合格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将评选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于11月21日下午17:00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发展与服务科。具体要求如下: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填写《星空平台先进个人申报表》,先进班集体按照要求报送班级事迹材料,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 学院各年级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电子文件及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可从学工系统内导出或自行填写)发到学生发展与服务科。
(三)除各学院外其他部门需将推荐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同时报送至相应学院和学生发展与服务科,被推荐学生通过所在学院进行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及汇总,申报表由推荐部门报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科。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校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学生填写申报表,归入学生档案,作为评选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考评依据。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