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星空(中国)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星空(中国)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6号)精神和《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星空(中国)报送2022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
1、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包括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2、2022年1月24日(310号文正式印发时间)之前入伍和退役复学学期学费减免的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标准按(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执行;2022年1月24日之后入伍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贷款应为用于学费的部分,下同)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学生,标准按(财教〔2021〕31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直招士官
2022年1月24日(310号文正式印发时间)之前招收为直招士官的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按(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执行;2022年1月24日之后招收为直招士官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贷款应为用于学费的部分,下同)标准按(财教〔2021〕31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1、退役士兵资助条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国家教育资助。(即退役在前,参加高考或高职分类考试入学在后,且符合自主就业。)
2、学费减免申请。2022年秋季学期的入学新生,仅应录入申请学年为2022-2023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金额,申报金额上限为12000元。
3、学费减免申请(补报)。本次可以补报申请学年为2021-2022学年的学费减免资金;不允许新录入2022-2023之后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
(四)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凡是2022年在籍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均可申请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在评选国家助学金时已经享受过的学生不再重复申报。
二、上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
1、申请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 毕业生申请学费补偿,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在线填写、打印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 2 份;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 2 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式 2 份。
另外,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尚未还清贷款的入伍毕业生申请学费补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还需提供在校期间所有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各一式 2 份。
(2) 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在线填写、打印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 2 份;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 2 份;
③《毕业证》复印件一式 2 份;
④按以下情况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
1) 已还清贷款的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所有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还款凭证各一式 2 份;
2) 未还贷款的学生须提供在校期间所有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各一式2份;
3) 部分还款的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所有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复印件、还款凭证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各一式 2 份。
2、申请联合培养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联合培养学生申请学费补偿,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在线填写、打印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
高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 2 份;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 2 份;
另外,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尚未还清贷款的入伍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还需提供在校期间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各一式 2 份。
(2)联合培养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在线填写、打印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 2 份;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 2 份;
③按以下情况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
1) 已还清贷款的学生须提供在校期间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复印件和还款凭证各一式 2 份;
2) 未还贷款的学生须提供在校期间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各一式 2 份;
3) 部分还款的学生须提供在校期间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复印件、还款凭证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各一式 2 份。
3、申请在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 在校学生申请学费补偿,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在线填写、打印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 2 份;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 2 份;
③《入伍停学证明》复印件一式 2 份。
另外,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尚未还清贷款的入伍在校生申请学费补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还需提供在校期间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一式 2 份。
(2) 在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在线填写、打印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
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 2 份;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 2 份;
③《入伍停学证明》复印件一式 2 份。
④按以下情况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材料:
1) 已还清贷款的学生须提供在校期间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复印件和还款凭证各一式 2 份;
2) 未还贷款的学生须提供在校期间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各一式 2 份;
3) 部分还款的学生须提供在校期间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复印件、还款凭证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各一式 2 份。
4、申请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
退役复学生申请学费资助,须提供如下材料:
(1)在线填写、打印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 2 份;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式 2 份。
(二)申请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参照申请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材料要求上报。
(三)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参照申请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材料要求上报,(自主就业处需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四)申请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申请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学院公章的全日制、在籍在校证明一式1份。
2、退役证复印件一式1份。
三、上报时间和地点
申请2022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的学生务必于 11 月 8 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 206 室)。
联系人:张芸芸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30日